原组委会成员“香菇;南野瞬”其人,因以下诸条事宜,不适合继续担任ComiCon组委会工作
1.其长期在上海市外工作,时间调配与组委会要求不符。
2.对组委会其他成员缺乏必要尊重与沟通。
3.未经组委会任何其他成员同意,擅自使用ComiCon媒体资源如场刊、网站等,宣传其私人利益组织:无差别同人志
4.未经组委会任何其他成员同意,擅自接受各媒体采访。
5.未经组委会任何其他成员同意,擅自使用ComiCon官方图像、文字资料。
6.私自联系摊位报名,并不通晓组委会任何其他成员,导致摊主利益受损。
7.无法调解工作团队内的人际关系,导致组委会其他所有成员不愿与其接触,客观造成内部工作环境恶化。
故此,经组委会除其本人外之全体成员商议,在2008年5月20号决定:“于2008年6月1日之后,择日将其调整出组委会。”并于2008年6月2日执行该决定。
事后,其人依靠原本代组委会注册网页地址、邮箱之便利而获得的使用权,依然以CC组委会成员名义自居,四处发布私人信息,混淆视听,情节十分恶劣。
现组委会发布公告如下:
1.自2008年6月2日起,“香菇;南野瞬”其人已非ComiCon组委会成员,其任何发言不代表ComiCon组委会立场。
2.自2008年6月2日起,
www.comicon1111.com(这个是伪站)已非ComiCon组委会所用网址之一,其登载信息不代表ComiCon组委会立场。
3.自2008年6月3日起,
comicon@126.com(这个是伪官邮)已非ComiCon组委会官方邮箱,其所发邮件、信息不代表ComiCon组委会立场。
4.若有“香菇;南野瞬”其人假借上述沟通方式向任何社团、个人发布所谓ComiCon组委会消息,均为无任何保障之虚假消息,ComiCon组委会不对其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。
5.其人所有之网址
www.comicon1111.com(这个是伪站),剽窃ComiCon官方网站
www.comicon1111.org之网站结构、图像、文字资料,其所有人部分在组委会中,我们将追诉其无端转载版权之责。组委会官方也将追究其盗用信息之责。
此声明自即日其公示于官方网站与论坛,并链接全部组委会成员之私人Blog,若有怀疑者自行查看。
若有发现“香菇;南野瞬”其人在任何地方进行如上行为,请至官方论坛:bbs.comicon1111.org告知,或发送邮件至官方邮箱
comicon1111@126.com;
info@comicon1111.org,或直接与主页所载之官方指定联系人联系。我们将负责前往发布公告,尽努力消除信息混淆。
上海ComiCon同人展筹备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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